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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上报2012年度节能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6    点击量:1034    来源:

关于上报2012年度节能改造项目计划的

  


甬经信节能〔20129


各县(市)区经信局(发改局),杭州湾新区、高新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经发局,市级主要涉能部门,各重点用能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切实推进我市节能降耗重点项目的实施,继续深入推进节能“2463”行动,围绕节能降耗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加大技术节能力度,市节能办计划在2012年度继续组织实施千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现将组织申报2012年节能改造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条件

  1、利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对原有生产工艺、设备进行改造的节能改造项目和其他节能重点项目。

  2、工业节能项目投资额20万元以上,实施后预计年节能量达到100吨标煤以上;非工业项目投资额10万元以上,年节能量预计达到50吨标煤(或年节电10万千瓦时)以上。

  3、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中高费、节能诊断、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应用、工业节水等项目。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项目调查和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根据《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项目计划管理,未列入市节能改造项目计划的,将不能享受市节能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2、请于310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节能改造项目汇总后统一报送市节能办(要求以excel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表格及文件可在市经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储昭节、章文斌   电话:87186439

  邮  箱:chuzj@nbec.gov.cn

  附件:宁波市2012年度节能改造项目计划汇总表



二O一二年一月九日

 

 







附件:                   宁波市2012年度节能改造项目计划汇总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吨标煤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和采用的技术工艺

项目计划总投资

2011年已完成投资

2012年计划投资

建设起止年限

节能量

地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