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政发〔2012〕24号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余姚市百强企业培育发展实施计划
(2012年—201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现将《余姚市百强企业培育发展实施计划(2012年—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余姚市百强企业培育发展实施计划
(2012年-2015年)
为深化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发挥大企业大集团在现代产业体系构建过程中的龙头带动作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夯实工业发展基础,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融合信息化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围绕创新发展转型主题,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优势企业和重大项目为载体,引导资源要素加快向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集聚,尽快形成一批规模优势明显、带动作用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推动全市工业经济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转型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运作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综合竞争能力,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二)政策引导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公共服务、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引导企业思发展、创一流,保持创业的激情和胆识,敢于比较中增强竞争力。
(三)外引内生原则。坚持引进和培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引资工作,大力引进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大企业。对规模大、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现有重点企业,要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采取多策并举扶持其更好更快发展。
(四)动态管理原则。根据行业、企业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类型,科学设置培育目标和发展指标评价体系,重点培育关键领域和优势行业的大企业,对纳入培育范围的企业实行定期考核,优胜劣汰,动态调整。
(五)分层培育原则。采取分层管理扶持模式,落实责任,合力培育发展百强企业。在市级层面重点培育20家左右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大企业,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培育和扶持80家左右年销售收入超4亿元的企业。
三、发展目标
在工业综合创新能力、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工业节能减排水平、工业国际竞争力保持省内先进水平基础上,到2015年,在全市形成年销售收入超4亿元的企业100家,其中,100亿元以上的企业2家,50-100亿元的企业3家,10-50亿元的企业20家,使10亿元以上企业的销售收入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中的比重超过30%,4亿元以上企业的销售收入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中的比重超过50%。
四、培育途径
(一)提升传统优势大企业。扎实推进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扶持综合实力强的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逐步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广阔、规模效益明显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重点优势企业。家电、灯具、电动工具等轻工产品重点企业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调整产品结构,扩大整机和最终产品生产,充分发挥品牌、研发等综合优势,依靠专利、标准和企业管理优势,在壮大自身的同时,带动上下游产业链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纺织化纤、金属冶炼等传统产业重点企业要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高度统一的原则,加大技改投入,扩张规模优势,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实现企业持续发展壮大。塑料、模具等优势行业重点企业要依托中国塑料城、中国轻工模具城的行业集聚和辐射体系,加快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推动产业向低污染、高附加值发展。机械、五金等行业重点企业要走规模化、集约化道路,积极应用数控技术、激光技术、计算机技术,推进产业链向高端延伸,提高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企业。依托产业优势和市场需求,加快引进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企业,重点发展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电子信息、创意设计等技术含量高、市场需求广、资源消耗低、综合效益好、发展后劲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择优引进和抓好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经济效益好的大项目、好项目,支持形成相应的配套产业链和服务体系,着力打造一批示范效应强的重点骨干企业。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在支持新兴产业优势骨干企业增强资本实力做大经营规模的同时,更要引导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做强主业、追求集约效益型增长,实现从“余姚制造”向“余姚创造”转变,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五、推进措施
(一)注重发展研究。切实加强大企业培育发展研究,积极探索从外销到内销、从贴牌到创牌、从低端到高端、从制造到创造、从生产到服务、从粗放经营到精细管理、从单干到合作等大企业转型发展基本路径,整合产业链资源,推进两化融合,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市级层面选择20家左右具有规模优势、带动作用强、转型升级动力足的工业企业作为全市大企业重点培育对象,请专家把脉,研究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明确转型发展途径,建立企业发展评价机制,引导企业自我加压,加快发展。
(二)推进制度创新。根据我市企业发展状况,切实做好企业制度创新的指导服务工作,在引导企业明晰产权制度的基础上,鼓励企业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着力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加快上市步伐。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企业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和资源空间,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加快推进总部型企业发展,鼓励企业通过发展总部经济,加快整合步伐,壮大企业规模,对列入市级层面重点大企业培育对象的,优先推荐申报宁波市重点优势总部企业等示范项目。
(三)加快股改步伐。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通过组织推介、培训等活动,启发、引导更多企业熟悉境内外资本市场,调动企业上市积极性和主动性。抓好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加强对拟上市公司规范组建、上市辅导、推荐申报的指导和服务,优先把百强企业培育对象列入改组方案,加强沟通和协调,帮助解决问题。积极探索企业多样化上市途径和资本运作方式,推动更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上市申报过程及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实质性地补助和奖励,减轻企业上市资金压力,加快企业上市进程。
(四)支持技术创新。加快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和提升企业技术中心,对企业建立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予以重点支持。以百强企业为核心、市场为导向,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带动中小企业,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积极组织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863、973等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百强企业培育对象的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对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执行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对尚未认定的,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引导其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扶持与支持,力争到2015年,全市百强企业中有50%以上的企业成为创新型企业。
(五)推进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我市民间投资,鼓励培育对象进入法律和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改善和优化投资结构。优先推荐培育对象的产业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国家及宁波市计划项目,并争取扶持资金。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向百强企业培育对象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倾斜。
(六)打造产业基地。经济开发区、乡镇工业功能区要以发展成为高产优质主产区,创业创新示范区为目标,明晰产业定位,优化功能布局,集中资源保障百强企业培育对象发展。根据产业规划,加强招商引资,引进市外各种优势企业,使开发区、工业功能区成为大企业的聚集地。加快提升块状特色产业发展水平,按集约化发展要求,优化产业层次,密切分工协作,强化产业链整合,在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的同时,不断培育出大企业、大集团。
(七)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优先推荐百强企业培育对象申报上级各类品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支持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并购海外知名品牌;支持企业宣传推广品牌,树立良好形象,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深化标准化战略,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对承担各级标准的制订工作的单位给予奖励。
(八)推进两化融合。引导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企业资源计划等管理信息系统改造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污染防治、能耗计量等环节,对成功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技术、计算机柔性制造技术、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企业设计、生产、管理水平的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各类信息化专项。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全面强化成本管理、技术管理、节能管理、质量管理、营销管理等各项基础管理,鼓励和引导企业学习借鉴卓越绩效模式、精细化管理等国内外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
(九)强化要素保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前提下,将百强企业培育对象用地申请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适当预留部分土地,努力保障百强企业培育对象发展需要。以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为目标,引导企业通过厂房加层、增容调整、盘活存量、基地培育、亩产提升、置换合作等多措并举,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扩大生产能力,切实缓解工业用地紧张矛盾。进一步强化有序用电工作,重点确保20强大企业生产用电,根据全市电力供应的实际情况,把百强企业培育对象列入全市保用电企业名单,做到百强企业培育对象错峰轮休天数明显少于其他企业。
(十)加强金融支持。深化银企对接工作,协调、鼓励各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百强企业培育对象开展银团贷款,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支持企业发展。优化融资服务,支持企业依法以知识产权质押、商标权质押登记、股权质押、动产抵押登记、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获得贷款。百强企业培育对象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贷款担保的,可由市级有关部门向担保公司进行重点推荐。
(十一)抓好人才培育。加大企业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鼓励和协助百强企业培育对象与境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培训机构建立人才培训的渠道与平台,在重点领域积极引进市外高质量的培训机构和项目。大力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通过短期进修、网络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者的综合素质。加快推进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快培养各类实用型技能人才。强化人才激励政策,在人才住房、医疗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积极为高素质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六、扶持政策
在继续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政策意见》(余党〔2011〕2号)基础上,调整完善以下政策:
(一)实施“一企一策”政策。对战略目标清晰、具备做大做强条件、2015年产值有望突破50亿的企业,综合竞争力强、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以及对项目投入大技术含量高且符合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政策支持。
(二)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或纳税超过2亿元的企业,以上年地方财政留成部分(按实际税收入库数)为基数,给予新增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土地使用税征收后返还50%;对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4亿元或纳税超过1亿元、8000万元、6000万元、4000万元、3000万元的企业,以上年地方财政留成部分为基数,分别给予新增地方留成部分70%、65%、60%、55%、50%的奖励。
(三)加快提升优势企业实力。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4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1亿元、4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新兴产业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上述奖项按就高原则,不给予重复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培育和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为切实推进百强企业培育发展计划的实施,成立余姚市培育发展百强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工业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府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统计局、工商余姚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市供电局、人行余姚支行、银监余姚办事处、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余姚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发改、经信、财政、科技、金融、质监、工商、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要把培育发展百强企业作为重要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整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率,按照“能放则放、能宽则宽、能给则给”的要求,加大帮扶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把培育发展百强企业作为推进本地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出台大企业培育扶持政策,突出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切实推进本区域内大企业的发展。
(二)健全推进机制。建立百强企业培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责任部门分管负责人和重点乡镇(街道)分管工业副镇长(副主任)参加的工作例会,定期通报百强企业培育发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适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同时,根据百强企业培育发展情况,不定期召开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推动百强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决策。完善市领导联系企业制度,深入开展“深化五联五创、服务转型发展”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多出效益。健全百强企业的统计监测制度,做好百强企业生产运行的统计分析和监测工作,重点强化发展状况、项目实施、资金需求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完善百强企业统计分析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全面准确掌握百强企业发展状况。落实督查通报制度,市培育发展百强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地百强企业培育情况进行不间断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对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开展专项督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三)强化考核评估。围绕企业内在发展动力、成长性、核心竞争力、发展途径、资源要素保障等内容,开展百强企业培育对象排摸活动,确定100家左右企业列入百强企业培育对象名单。在把握企业发展规律基础上,运用层次分析的方法,合理设定评价指标,科学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构建百强企业发展评价体系。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在每年年末开展一次百强企业发展评价活动,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百强企业培育名单,形成百强企业培育对象有进有退的良好机制。强化百强企业培育工作的考核激励,将百强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纳入全市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推进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深入开展“余姚市20强工业企业”、“余姚市十佳‘成长之星’工业企业”、“十佳工业经济创业创新杰出人物”表彰奖励活动,树立发展标杆。大力宣扬百强企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注重典型企业的宣传,营造有利于我市企业加快发展的舆论环境。
附件:1.市重点大企业培育候选名单
2.拟上市企业培育名单
3.百强企业培育对象发展计划表
4.乡镇(街道)、开发区百强企业培育任务分解
附件1
市级重点大企业培育候选名单
1.宁波世茂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2.浙江华鑫化纤有限公司
3.舜宇集团有限公司
4.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5.宁波王龙集团总公司
6.宁波云环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7.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
8.帅康集团有限公司
9.余姚长振铜业有限公司
10.宁波燎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1.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浙江亿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宁波贝仕迪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振东光电有限公司)
14.宁波更大集团有限公司
15.宁波舜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宁波舜象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16.明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宁波金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博特钴镍有限公司)
18.宁波百事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9.宁波华邦铜业有限公司
20.宁波大叶园林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大叶园林工业有限公司)
21.宁波富佳实业有限公司
22.宁波格莱特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23.浙江和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5.浙江首科科技有限公司
26.浙江新纶化纤有限公司
附件2
拟上市企业培育名单
1.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宁波世茂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3.宁波惠康实业有限公司
4.宁波佰仕电器有限公司
5.宁波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6.宁波鑫高益磁材有限公司
7.浙江和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8.宁波伟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9.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
附件3
百强企业培育对象发展计划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培育类型 |
分年度产值建议目标(亿元) |
区域 |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1 |
宁波世茂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行业龙头企业 |
50 |
60 |
70 |
100 |
小曹娥镇 |
|
2 |
浙江华鑫化纤有限公司 |
行业龙头企业 |
35 |
38 |
70 |
100 |
朗霞街道 |
|
3 |
舜宇集团有限公司 |
行业龙头企业 |
36 |
45 |
56 |
68 |
阳明街道 |
|
4 |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
行业龙头企业 |
25 |
30 |
45 |
60 |
阳明街道 |
|
5 |
宁波王龙集团总公司 |
行业龙头企业 |
12 |
20 |
30 |
50 |
小曹娥镇 |
|
6 |
宁波云环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行业龙头企业 |
26 |
27 |
28 |
30 |
泗门镇 |
|
7 |
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 |
行业龙头企业 |
11 |
15 |
20 |
25 |
阳明街道 |
|
8 |
宁波金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科博特钴镍有限公司 |
行业龙头企业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