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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指导性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14    点击量:1322    来源:余姚政府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引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就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请结合各用人单位实际认真落实。
一、建立职工花名册
职工花名册是用人单位全体职工基本情况的总汇,对于接受检查、提供查阅、方便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工号、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用工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职务、职称、合同起止时间、就业登记时间、户口(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职工名册应当有电子文档和书面两种形式。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做好登记注销工作。同时在招用职工时,应当让职工填写《职工登记表》,作为建立职工诚信档案的第一手资料。
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有利于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的各项操作程序,保证劳动管理工作有序运行。劳动合同台帐主要包括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用工时间、合同起止日期、岗位(工种)、合同变更情况(变更日期、内容)、合同续订情况(第二次签订起止日期,第三次签订起止日期)、有无专项协议或约定。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情况:合同终止(不续订提出方、时间)、合同解除(提出方、时间)、工资发放截止日期、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等情况(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违约金、医疗补助费、赔偿金)、职工档案去向。职工医疗期管理情况:参加工作期限、本单位工作年限、应享受医疗期时间、延长医疗期时间、首次病休日期、医疗周期截止时间、医疗周期累计月数、医疗期记录与疾病摘要、医疗期满去向。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应有电子文档和书面两种形式。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劳动合同变化情况,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同时应将劳动合同相关材料(职工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并附有培训协议书、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等有关专项协议。有统一的终止(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转递职工档案材料通知单。
三、建立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台帐
《劳动合同法》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了社会保险这一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不能成立。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应根据《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等信息,及时建立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台帐。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台帐主要包括参保人员姓名、性别、户籍性质、社会保障号、参加险种及日期。台帐应有电子文档和书面两种形式。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变化情况,及时做好登记注销工作。
四、编制工资发放清单
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明确工资支付的时间、方式、计算方式等内容。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企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①加班加点工资;②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③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工资发放清单主要包括姓名、工号、工种、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缺勤应扣工资、应发工资、代扣款(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及个人所得税)、实发工资、领款人签名。工资发放清单应有电子文档和书面两种形式,书面形式以本人签名为准。用人单位应当每月做好工资清单的编制工作,并依法予以保存。
五、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完善与劳动合同运行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要与劳动合同履行密切衔接起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示或告知,可以采取向劳动者人手发放一册、
并登记或学习培训并签到等法律认可的方式使每一个劳动者及时知晓。
六、配备专(兼)职劳资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人是生产力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所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显得尤其重要。用人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认真做好劳动管理基础性工作,自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劳动保障方面的工作,配合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规范劳动保障行为,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而努力。各用人单位要在2008年3月20日前将确定的专职或兼职劳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登记表送当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专业培训工作由各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
七、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本单位的劳资矛盾,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为单数。其他用人单位也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各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要在2008年3月20日前将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成人员登记表送当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八、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职工名册、劳动合同管理台帐、社会保险参保台帐、工资发放清单、劳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登记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成人员登记表等请在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网址:www.ldbz.yy.gov.cn;劳动合同管理电子信箱:yyldhtgl@163.com;联系科室:就业工资科;联系电话:62702683;
联系人:王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