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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6    点击量:1092    来源:

有关五金企业,如有意参加活动者请联系余姚市五金制品协会,电话22709202,童女士

 

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技展会”),将于2012年6月在四川省成都市举行。为做好参展工作,园满完成工信部下达的任务,现将有关参展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位安排
  本届技展会共设标准展位1200个,展示面积4万平方米,分配给我市40个。考虑到今年9月份还需参加在广州举办的 “第九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我市这次继续采取相对集中几个县区参展的办法。具体展位分配:高新区14个、江北10个、余姚10个、宁海6个。
  二、展会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6月22日至25日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
  三、参展产品
  环保、节能减排、节水产品、循环再生产品、汽车及配件,新型建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及专利产品等。
  四、参展费用:
  1、展位费:每个标准展位3m×3m(包括桌子一张、椅子二把、射灯二个、电源插座一个、中英文楣板)收费5800元人民币。市经信委从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中给予每个展位补贴3000元,其余2800元由各县(市、区)或企业承担。
  2、布展费用:为集中展示地方和企业形象,展览会装修布展分摊位外和摊位内进行,摊位外布展由我委统一组织,费用由我委承担,摊位内布展由企业自行负责。
  3、展品往返运输费(宁波?成都)由我委承担。
  4、企业参展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企业自理。
  五、组展、参展日程安排
  2012年4月30日前  确定参展企业及展品;
     5月15日前  确定展区位置及布展方案初稿;
     5月30日前  确定布展方案;
     6月18日   集中展品和展具到宁波;
     6月19日   布展人员、工作人员到成都;
     6月20日   展品发送到成都;
     6月19日-21日 布展(其中:企业布展时间20日下午-21日上午);
     6月22日-25日  展览;
     6月26日   撤展,展品运回宁波。
  接通知后,请有关县(市)区抓紧落实参展企业,并填写《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参展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在宁波市经信委www.nbec.gov.cn网上下载),于4月20日前由相关县(市、区)集中后,用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委中小企业处。同时将展位费以县(市)区为单位汇入市经信委指定帐户。
  联系人:樊红祖
  电 话(传真):87272230 
  邮  箱:
fhz195607@163.com
  开户名:宁波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其他资金专户
  帐号:12020122000000931-018
  开户行:宁波银行营业部
 
  附件:1、
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参展报名表.doc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