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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多项帮扶政策助推灾后恢复重建

发布时间:2014-05-23    点击量:639    来源:
近日,市质监局出台了多项帮扶政策,着力帮助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加快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步伐。
  据了解,这些政策具体如下: 
  1.受洪灾影响,企事业单位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遭到水毁的,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申请办理,一律予以免费补发(联系电话:62713618)。
  2.企业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食品生产许可证)遭受水毁的,可到监督稽查科、食监科申请补证,由市质监局代企业向国家质检总局、浙江省质监局申请补发并领取证书(联系电话:62511566、62511806)。
  3.对于水灾中受损情况比较严重的电梯,需要进行大修并经监督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的,可联系宁波市特检院余姚站进行检验,免收大修后的全部监督检验费用;并已与相关电梯维保单位达成统一,维保单位承诺免去受灾电梯检修的一切人工费用,维修配件均以成本价计算(联系电话:62511836)。 
  4.受灾期间,无论是企事业单位还是市民,对食品及其原辅材料等有质量异议的,可通过市食检中心“绿色通道”受理,随到随测;对于需要重新改造食品生产场所的企业,由食监科负责联系专家予以现场指导(联系电话:62857168、62511806)。
  5.企事业单位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检定证书》遭受水毁的,可到市计量所申请办理,一律予以免费补发;加油站、天然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以及商贸类单位在用加油机、燃气表、水表、电子计价秤因水灾受损的,免收其修理后的检定费用;对于受灾企业的计量器具,可通过“绿色通道”受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先检测(联系电话:6251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