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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0    点击量:2255    来源: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党办〔2019〕74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区县(市)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置及专业权限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7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满足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或甬党办〔2019〕7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具体按照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 (试行)》(甬人社发〔2019〕6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根据所在单位性质、申报专业,分别按宁波市各工程系列职称主管部门2019年评审通知文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

1. 工业工程专业(机电制造、信息技术、石化工程、轻纺工程、材料工程、能源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宁波市工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组〔2019〕111号)执行。

2.建设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甬建函〔2019〕120号)执行。

3. 水利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甬水利〔2019〕54 号)执行。

4.农业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按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业技术与工业工程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19〕135号)执行。

5.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播电视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甬文广旅发〔2019〕68号)执行。

7.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宁波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8.测绘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学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宁波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及高级工程师推荐工作的通知》执行。

9.交通工程专业按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甬交组〔2018〕210号)执行。

10.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甬质组发〔2018〕100号)执行。

11.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按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宁波环境保护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甬环发〔2018〕64号)执行。

质量技术监督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专业申报条件按宁波市级主管部门2019年评审通知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二)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务评聘工作,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10)。

(三)职称证书发放。根据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宁波市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电子证书管理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9号),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从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与专技考试栏目中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为方便制作证书,所有申报人员需填写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信息表》(附件)并递交近期免冠2寸清晰彩色电子证件照,像素20k左右,以“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必须是.jpg的格式,png、JPG等格式不予采用)。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做到真实规范、手续齐全、装订成册。

(二)单位审核上报。所在单位择优推荐后,须由单位人事干部核对原件,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须在工作单位进行全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三)余姚市工程技术人员中评委办公室或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查材料。初审后及时做好材料补正工作,对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当年度本地申报人数少于5人的评审专业(按专业大类),复核后委托提交市级相应中评委集中统一评审。

(四)现场答辩。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成绩作为专家评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的申报对象视作放弃评审。

根据省、宁波市人社部门要求,评委会办公室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宁波市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px.rcpx.net/#/ZCPS_F/index)和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yy.gov.cn/col/col63990/index.html)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评前公示。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对纸质材料的报送要求按宁波市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2019年评审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除花名册与个人社保缴纳承诺书按附件1、6要求填写外),另需明确:

  1. 在我市缴纳社保的,在申报材料里放入个人社保缴纳承诺书(附件6),参保证明由人力社保部门统一核实;在市外缴纳社保的,需自行提供近三年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二)申报人员对照评价条件量化赋分标准进行个人自评(已有量化赋分标准的),所提供的评分依据必须真实,并提供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不予评分,最终分值由评委会专家确定。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9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余姚市工程技术人员中评委办公室(余姚市保庆路128号411室,联系电话:62702640,联系人:罗燕斌);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余姚市阳明西路239号2206室,联系电话:62831316,联系人:周侃);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余姚市南滨江路218号,联系电话:62719723,联系人:童琪蕾);余姚市水利局(余姚市南雷南路315号 815办公室,联系电话:62799110,联系人:胡杰炎)。本文所列附件,均可从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yy.gov.cn/col/col63990/index.html)网上下载。

    附件:1.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条件.docx

               2.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

               3.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信息表(模板)7.8.xls

           4.个人社保缴纳承诺书.doc 

              5.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xls

           6.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doc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3双面打印版).docx

             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rar

          甬经信组〔2019〕111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宁波市工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_.pdf

余姚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9日